关于开展“雪炭工程”项目督办的通知
各市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体育(文体、教体局):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关于对体育行业督查的通知》,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,决定对2010年(含)以来实施“雪炭工程”项目的情况进行督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范围
2010年(含)来 国家和省援建的“雪炭工程”项目。
二、填报内容
(一)所有项目填写“雪炭工程”实施情况表(附件1)
(二)己完工投入使用的项目填写投入使用报告(附件2)
(三)己开工的项目填写按期完工承诺函(附件3)
(四)没有开工计划的项目填写情况说明(附件4)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上述材料请以市州为单位,于4月15日前向群体处报送扫描件。
(二)各地要务必高度重视督查工作,实事求是的上报有关情况,不得弄虚作假。
(三)省体育局将根据督查情况,开展重点督查。
湖北省体育局群体处
2016年4月11日
附件1
雪炭工程实施情况表
项目名称 | 援建年份 | 援建对象(国家或省) | 建设状态(在相应栏中打√,每个项目只能在一栏中填写) | |||
完工 | 开工 | 在建 | 未建 | |||
×县 | 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