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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体育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

    

作者: 来自:黄石市体育发展中心时间:2023-01-31 12:25

   目录

第一部分  单位概况

一、主要职责

二、机构设置情况

第二部分  2023年部门预算表

一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

二、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

三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

四、收支总体情况表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表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

九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

十、项目支出表

第三部分  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

一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

二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

三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

四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
五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
六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

七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
八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

九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第四部分  专业名词解释


根据《预算法》、《预算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黄财预发[2023]14号)文件规定,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:

一、单位概况

(一)主要职能
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市有关体育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。

2、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市体育事业发展给予指导和服务

3、负责全市社会体育活动的日常管理,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体育活动的计划开发推广新的体育健身项目,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及国民体质测试,协同职能部门制定有关社会体育的管理办法。

4组织全市体育竞赛工作,完成国家、省市交办的各类体育竞赛任务

5负责策划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;举办各级、各类培训裁判员、教练员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);开展青训营、夏(冬)令营活动

6、负责市体育场所的管理业务指导,组织全市公共体育场馆进行检查评估

7、负责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训练管理工作(足球、游泳、水上运动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等)。

8、大力发展足球运动,加强全市足球运动管理、足球产业发展及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工作。

9、发挥中残联体育黄石训练基地的作用,承担中残联体育部分运动项目的训练任务,为残奥会选拔、培养后备人才服务;做好残疾人运动队集训期间的接待服务。

10、大力发展体育产业,配合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,撰写调研报告、提出政策建议。

11、承接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(二)机构设置情况

2017黄石市体育发展中心实行管办分离,完成资产移交后机构设置变更为党政办公室、群体指导部、竞体事业部、产业发展部、社会体育指导部、中国残疾人体育黄石训练基地。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。现有在职职工27人、退休职工24人。

二、2023年部门预算表(详见附件1)

三、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

(一)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

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7万元,与上年度一致。其中:当年财政拨款507万元。

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7万元,与上年度一致。具体包括:

财政拨款事业公益二类包干经费预算340万元,主要用于:在职人员工资、社保、公积金及公用经费。

财政拨款管办分离补助167万元,主要用于:在职人员工资、社保、公积金。

(二)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

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。

(三)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

2023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.1万元。2022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.3万元,与上年对比减少0.2万元,下降4.65%。分别如下:

1、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为0万元;与去年保持一致。

2、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3.8万元,与上年度保持一致,主要用于公务应急车辆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、通行费等支出;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,与上年度保持一致。

3、公务接待费0.3万元,比去年0.5万元减少0.2万元,下降40%。增减变化原因: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行勤俭节约,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。

(四)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
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

(五)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
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

(六)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

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,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,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。

(七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
2023年,本单位资产总额306.36万元。共有车辆1辆,其中,其他用车1辆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(套),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(套)。

(八)项目预算绩效情况

市体育发展中心事业公益二类包干经费年初预算数340万,管办分离补助1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2023年工作有序进行,协助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做好全市群众体育、竞技体育、体育产业等事务性工作。继续做好青少年(足球、网球、游泳)培训、赛事活动的开展。

(九)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    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四、名词解释

(一)财政拨款收入: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。

(二)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。

(三)项目支出: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。

(四)工资与福利支出:指在职职工工资、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。

(五)商品与服务支出: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、水电费、差旅费、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。

(六)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:指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、公用经费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。

(七)“三公”经费支出: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桥过路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、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费用。

(八)机关运行经费: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附件:1.黄石市部门预算公开报表(10张表)

附件1:黄石市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黄石市体育发展中心.xls

附件:2.绩效目标批复表

附件2:绩效目标批复表-黄石市体育发展中心-体育事业发展补助经费(管办分离补助).xls